聖經難題探討 - 使徒行傳(V)51.-58.

1.51 保羅在耶路撒冷是否重回守律法之道(徒21:21-26)?
        保羅不聽勸阻, 冒死上耶路撒冷; 但當地的信徒都為律法熱心, 所以對保羅誤解甚深, 頗有微詞,
認為他在外邦傳福音, "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 離棄摩西, 叫他們不要給孩子行割禮, 也不要遵行
條規."(21:21), 使他們成為不守律法, 破壞律法的惡棍. 雅各和眾長老都表明, 他們對保羅在外邦事工
和為人, 十分了解, 自難相信; 但眾多猶太信徒, 知道保羅來了, 不知會對他採取怎樣的激烈反對行動.
         保羅為消除熱心律法信徒和猶太骨肉誤解, 一心想打開他們的心結, 故聽從雅各的建言, 上聖殿
守律法. 此舉並非表示保羅屈服在壓力下, 重回守律法之道, 因為他帶四人入聖殿, 第二天行潔淨禮,
許的是感恩願, 為期三十天, 那時, 他們還有七日便期滿, 最後一日獻上感恩祭便完成, 這與猶太風俗
文化有關, 不是回頭走守律法舊路.
        這些猶太信徒的信仰膚淺, 只停留在律法層面, 犯了嚴重錯誤, 他們都有個盲點, 只重外表條規,
不重善惡是非. 保羅若是沒蒙恩, 悔改歸主, 就跟他們完全一樣, 可能更糟更壞, 他的得救轉變, 證明
真正信仰的偉大. 猶太信徒的信仰知識, 相當正確, 他們守律法條規的行為, 也無可厚非, 只是沒有
實質, 他們走的不是生命之道, 尤其是沒有認識又真又活的神, 一步錯, 全盤輸. 保羅愛他的同胞骨肉,
這次來是要傾全力為主得著他最愛骨肉至親. 然事與願違, 他越愛他的同胞, 越發不被他所愛的骨肉
同胞按納與了解, 但他沒有灰心放棄, 仍然努力傳揚 "悔改信主耶穌" 來拯救他心愛的猶太同胞.

1.52 洗禮可否使人得救(徒22:16)?
        保羅聽從雅各的建言, 帶四人上聖殿行潔淨禮, 七日將完, 亞西亞來的猶太人衝入聖殿, 捉拿保羅,
正欲打殺之際, 羅馬千夫長把他救下, 並淮他向猶太同胞宣道, 其中說到,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 起來,
求告衪的名受洗, 洗去你的罪." 表面看來似乎係贊成 "冼禮赦罪使人得救," 之說; 實則此說本末倒置,
不符神意. 查本節 "求告" 一詞, 乃認罪求告, 或信主求告, 故必須有接受主的認罪求告後, 才領受洗禮,
故求告在前, 洗禮在後, 如保羅信主後, 聖靈充滿, 才受洗禮(徒9:17-18), 故洗禮不能使人得救.

1.53 保羅是猶太人, 為何自稱是羅馬人(徒22:25-30)?
        保羅確是猶太人, 但他生在猶太地外, 羅馬帝國屬土基利家的大數城, 生來就有羅馬公民身份.
按當時的羅馬法律, 取得羅馬公民之途徑有三:
        I. 因父母成公民:
            若父母生於羅馬帝國領土, 擁有公民權者, 其婚生子女依法成為羅馬公民. 保羅雙親當時
在大數, 可能已是羅馬公民, 所以他生下來就依法取得公民身份, 故保羅曾說: "我生來就是羅馬人."
(22:28), 但在其他的場合, 他強調他自己也是猶太人(22:3), 並說: "我是以色列族, 便雅憫支派的人,
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腓3:5), 換言之, 保羅清楚告訴我們, 他是道地猶太人, 也是羅馬公民.
       II. 因貢獻成公民:
            非羅馬直屬領土人士, 若服務羅馬帝國有功勳貢獻, 均可申請成為羅馬公民.
     III. 因捐錢成公民:
            捐錢成公民方法不一, 正如今日很多人用金錢取得別國國籍. 路加筆下的千夫長革老丟
呂西亞就是用捐錢方法取得羅馬國籍, 成為公民(23:26, 22:28), 從他們的名字可知他們係革老丟作
該撒時入籍的.
      保羅的羅馬公民身份, 對他日後海外宣道, 方便幫助非常大, 可見神要大大使用他的僕人保羅,
為使他能順利作見證, 傳福音, 早就為他妥作安排, 連他的國籍也沒遺漏, 細密周詳,不難想見.
據傳彼得以倒釘十字架殉道, 保羅則以斬首成仁, 因羅馬公民免受釘十字架刑罰, 那是為奴隸
及羅馬帝國屬土犯人特設的酷刑.

1.54 保羅為何責罵大祭司(徒23:1-5)?
        保羅在聖殿行潔淨禮, 被猶太暴徒捉拿, 幸千夫長及時營救, 成階下囚, 曾利用機會向猶太群眾
(徒22:1-21), 及及公會審問時(23:1-10), 力證自己清白無辜. 但在公會受審時, 大祭司亞拿尼亞竟令人
打他嘴巴, 掌摑之辱, 保羅一時按耐不住, 破口大罵, "你這粉飾的牆, 神要打你, 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
審問我, 你竟違背律法, 吩咐人打我麼!"(23:3), 當時大祭司亞拿尼亞, 可能衣著華麗, 銀衣白髮, 好個
繡花枕頭, 所以罵他 "你這粉飾的牆!" 此罵含義有二: 一是指徒具吸引人的外貌, 實則裏面充滿污穢,
像座埋葬屍體的墳墓(太23:27); 另一是, 看似堅固的城堡, 卻在風前倒塌(結13:10-12). 主耶穌也曾用
同樣的話, 罵過法利賽人, 七禍臨頭, 但衪不是被打後開罵, 而是看見法利賽人和文士假冒為善, 實在
太不像話而罵的. 至於保羅失態罵人, 原因有四:
          1. 不公不義:
              坐在審判席上的猶太宗教領袖, 本應恪遵律法, 秉公審判, 不料竟不公不義, 胡作非為, 百姓
受這些敗類統治, 暗無天日, 何其不幸, 足見保羅罵人, 事出有因, 乃是激於公憤.
          2. 毆打羞辱:
              他沒犯罪, 也無過錯, 一介平民, 竟無故被掌嘴羞辱, 心中實在不平難忍, 破口罵人.
          3. 本性暴露:
              保羅原本個性剛烈, 急躁狂熱, 看不順眼, 就發怒罵人, 故經常 "口吐威嚇兇殺的話."(9:1),
但是他悔改信主以後, 大大收斂, 如今蒙不白之冤, 突然受到無理掌摑, 忍無可忍, 本性暴露罵人.
          4. 靈性低潮:
              公會受審之日, 正是保羅靈性低潮之時, 無故受逼, 諸事不順, 竟淪為階下囚, 頓時失去自由,
前途一片茫然, 萬般無奈, 罵人消氣.
保羅失常咒罵, 顯出他剛烈有餘, 柔和不足, 激烈狂熱, 難以冷靜自制, 大大不如他敬愛的主, 在同樣
情境下的超凡卓越表現:
              1. 在大祭司該亞法前受審(太26:67-68; 約18:22-24).
              2. 在彼拉多前受審(約19:1-3).
              持平而論, 保羅這次在公會受審的表現, 亦非絕無可取之處, 但跟他過去在暴亂困境中的表現
相較, 雖情有可原, 顯然失常.

1.55 亞基帕王何許人(徒25:13)?
        保羅羈押在該撒利亞期間, 先後受巡撫腓力斯和非斯都審理, 因猶太人壓力, 遲遲未能公平公正
審決, 後任巡撫非斯都正為此案煩惱間, 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恰好此時蒞臨請安. 亞基帕王何許人也?
請參閱1.33 希律王朝表, 這位亞基帕王乃希律王朝第四代, 又稱希律亞基帕二世; 他是希津王朝最後
一王, 希律亞基帕一世之子(12:1-24), 主前44年父崩, 年方十七, 年幼未能即時登基繼承, 由羅馬巡撫
攝政, 八年後逐漸掌權, 終於登上王位, 統治加利利海以北及東北地區, 和部份比利亞領域, 首府設於
該撒利亞腓立比. 後猶太人反叛羅馬, 遣提多大將攻毀耶路撒冷時, 他全力支持羅馬大軍, 鎮壓平亂,
擊殺猶太人, 終致國破家亡; 他亦遷居羅馬作寓公, 後崩於主前100年.

1.56 "用腳踢剌"何意(徒26:13-15)?
          這是亞基帕王聽審保羅時, 保羅為自己申辯作結時所說, "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 掃羅!掃羅!
為甚麼逼迫我? 你用腳踢剌是難的. 我說, 主啊, 你是誰? 主說, 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查用腳踢剌
一語, 乃當日流行的俚語或格言.
          保羅在申辯中, 自承以前是律法狂烈份子, 冷血殘酷逼迫教會, 殺害信徒, 心狠手辣; 後在大馬色
路上蒙召, 主榮光照耀他, 且有聲音發出, 告訴他, "你用腳踢剌是難的." 意即你不能用腳踢剌. 此語乃
農夫用長剌駕馭牛耕田用語, 每當牛偏離正軌時, 以刺刺之, 使回正軌, 牛欲用腳踢剌反抗, 只是徒勞,
一切還是要聽主人指使. 保羅援引此語, 乃在告訴亞基帕王, 人不能違抗上天旨意行事, 他一切順從主,
無怨無悔.

1.57 保羅本可獲釋, 為何堅持上訴凱撒(徒26:30-32)?
        亞基帕王聽審, 保羅除申辯外, 並極力為主作見證, 全心全力傳講主道, 見證真主, 盼世人都跟他
一樣, 得著天上大恩, 尤其這次在王前受審, 證詞感人, 呼召歸主, 座上審判者難以抵擋, 乃退堂商議,
一致認為他清白無罪, 冤屈入獄, 是個好人, 僅此而已, 並無一人追求天恩, 果效掛零, 保羅心靈, 定必
痛苦萬分, 為這些人嘆息頓足, 徒喚奈何!
         最後判決 "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 若沒有上告於凱撒, 就可以釋放了." 但保羅經先後
二位羅馬巡撫, 在猶太人的壓力下, 不敢作公正判決, 還他清白, 讓他繼續關押, 釋放遙遙無期. 二年多
牢獄之災, 殘酷教訓, 使他深知今後不可能再在聖城為主作工了, 但去羅馬的心志未遂, 竟身陷囹圄,
失去自由, 為了宿願, 完成主交付大使命, 他只好行使羅馬公民權利, 上訴該撒, 以達成他的人生最大
願望, 向羅馬進軍, 好在當日最繁榮昌盛的西方世界首都, 向羅馬最高統治者該撒, 當面為主作美好的
見證. 因為先已作上訴該撒宣示, 本案保羅雖得平反, 大獲全勝, 也沒歡天喜地, 昂首闊步, 走出法庭,
重獲自由之身, 反而, 靜候羅馬士兵, 以囚徒身份, 押解他上羅馬, 向該撒上訴.

1.58 大海輸以 "丟斯雙子" 為記何意(徒28:11)?
        保羅前在航行中遇海難, 係在禁食節後, 即每年十一月間, 結果船毀人安, 逃生米利大島, 蒙島民
接待安頓, 一住就是三個月, 轉眼到了翌年三月, 嚴冬已過, 春暖花開, 天氣好轉, 保羅和全船拜謝島民,
告別米利大島, 此時, 正好有艘從北非亞力山大港開來, 在島上過冬的運糧裝貨大船, 升火待發, 要向
義大利前航, 乃登上該輪, 繼續最後航程.
        此船 "以丟斯雙子為記," 丟斯(Zeus) 為希臘主神名, 羅馬名為久必大(Jupiter), 為希臘人與羅馬人
的保護神. 據羅馬神道史, 丟斯與妾麗德, 胎生二子: 卡斯托(Castor)與普樂斯(Pollux), 前者為會死之神,
後者為不死之神, 二者都深受希臘人的崇拜, 每年在斯巴達(Sparta)舉行盛大祭典, 稱之為航海守護神,
很多大船, 甚至將二者塑像安裝船頭, 以避風破浪, 保海上航行平安.
        保羅最後航程, 所乘離米利大往義大利大的船, 啟肮時約在三月間, 正是天文學上雙子星(Gemini)
明亮高懸之時, 路加特指出 "以丟斯雙子為記," 應無羅馬人迷信成份在內, 可能表示他除精通醫術外,
對天文學也不遜色. 事實上此船無名, 我們姑且為她命名 "雙子星號," 亦無不可.

1.59 保羅為何引以賽亞言, 勸勉羅馬猶太首領(徒28:23-29)?
        保羅經海難, 九死一生, 終於到了他一生響往的羅馬帝國首都羅馬. 才安頓下來三天, 即邀請猶太
領袖前來, 解釋自己來羅馬目的, 以消除自己同胞對他誤會. 他與猶太人仇隙甚深, 儘管猶太人仇視他,
逼害他, 咬住他不放, 但他毫不痛恨他的同胞, 總是本著愛心, 和聖經教訓(詩34:14; 羅14:19; 來12:14),
設法排除誤解, 和睦至上. 他明言自己沒有干犯本國百姓和祖宗規條, 卻被無理指控捆綁, 從耶路撒冷
一直押解到羅馬. 儘管羅馬官府曾輾轉審問過他, 都沒查出有任何該死的罪, 均願釋放他; 無奈猶太人
不服, 緊咬不放, 不得已只好上告該撒, 尋求最後公正審判, 絕非要控告本國同胞, 因此特請他們前來,
當面說個明白, 特別是他今日被鐵鍊捆鎖, 實在冤枉.
        猶太領袖聞言, 只說他們沒接到從猶太來論他的信, 也沒有人前來指證保羅有甚麼不好之處. 但
他們願意聽聽保羅的說法, "因為這教門, 我們曉得是到處被毀謗的." 可見他們對保羅所傳的道, 仍然
大有疑問, 願聽其詳.
        約好了日子, 就有許多猶太各界人士, 來到保羅寓所, 保羅 "從早到晚, 對他們講論這事, 證明神國
的道, 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 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 惜言者諄諄, 聽者藐藐, 保羅所傳的福音真理,
有信的, 也有不信的, 彼此不合, 結果不歡而散, 令人唏噓.
        在他們散去之前, 保羅對不信的猶太人, 語重心長, 引以賽亞言(賽6:9-10), 對他們提出最後警告:
        1. 選民沉淪(28:25b-27):
            聖靈藉先知以賽亞, 向你們祖宗所說的話是不錯的, 他說: "你去告訴這百姓說, '你們聽是
要聽見, 卻不明白; 看是要看見, 卻不曉得. 因為這百姓, 油蒙了心, 耳朵發沉, 眼睛閉著, 恐怕眼睛看見,
耳朵聽見, 心裏明白, 回轉過來, 我就醫治他們.'" 真是語重心長, 他一再力勸骨肉同胞, 及時領悟悔改,
否則救恩大門一關, 就沉淪滅亡, 悔之晚矣.
        2. 外邦得救(28:28-29):
            選民頑梗悖逆, 拒絕真主, 不領福音, 神這救恩, 就要傳給外邦人, 他們必然聽受, 蒙恩得救.
保羅為自己至愛的同胞, 大大惋惜, 無可奈何.
                                                   (全文完, )

                                               感謝主, 讚美主,
                                              一切榮耀歸我主,
                                               哈利路亞, 阿們!

                        2017年7月12日 台北 / 2017年9月29日 一校 台北

                                 請續點閱, 聖經難題探討 - 2. 以賽亞書(I)
                                                     祈多指正.